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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同意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为承担精神疾病鉴定指定医院的复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同意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为承担精神疾病鉴定指定医院的复函

(办字[2003]27号)




省司法厅:

你厅冀司〔2002〕96号文收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为省政府指定医院,承担精神疾病的鉴定,并为精神疾病罪犯保外就医者开具医学证明。其名称为河北省保定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

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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