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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北京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北京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2]6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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