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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北京市
【发布文号】京政办发[2002]60号
【发布日期】2002-12-27
【生效日期】2002-12-27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北京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北京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2]6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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