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北京市关于成立奥林匹克中心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北京市关于成立奥林匹克中心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2]4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加强奥林匹克中心区各项设施的建设工作,保证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比赛的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奥林匹克中心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该委员会为临时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奥林匹克中心区范围内各项建设活动,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结束后自行撤销。

刘敬民副市长兼任委员会主任,赵以忻同志任常务副主任,佟永贵同志任专职副主任,市计委、市规划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国土房管局和朝阳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吴绪玉同志任委员会顾问,成员由市政府有关单位借调人员组成。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