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等部门 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若干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等部门
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若干意见的通知

(京政发[2002]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政府同意市经委、市计委、市财政局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若干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