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 福建省报废汽车收购站和定点拆解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
福建省报废汽车收购站和定点拆解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政办[2002]10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