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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委关于 解决社区居民早餐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委关于
解决社区居民早餐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2]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商委提出的《关于解决社区居民早餐问题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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