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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北京市
【发布文号】京政办发[2002]30号
【发布日期】2002-06-03
【生效日期】2002-06-03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实施2002年度缓解本市水资源紧缺状况对策任务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实施2002年度缓解本市水资源紧缺状况对策任务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2]3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2年度缓解本市水资源紧缺状况的对策任务分解到有关区(县)、部门和单位,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按时完成任务。市水利局、市市政管委负责监督检查。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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