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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上海市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2-04-30
【生效日期】2002-04-30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的决定
(2002年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21号令发布)
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为此,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
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
》(1995年11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8号令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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