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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原省税务局 《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补充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原省税务局
《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补充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二OO二年四月十五日闽地税政三[2002]7号)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 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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