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实施北京市第八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任务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2]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市第八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中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请抓紧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市环保局、市监察局负责检查监督各项措施的完成情况。
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