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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北京市
【发布文号】京政办发[2002]12号
【发布日期】2002-02-25
【生效日期】2002-02-25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关于 加强和改进本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关于
加强和改进本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2]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本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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