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市属国有改制企业提留资产处理意见的通知
(杭政〔2002〕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关于市属国有改制企业提留资产的处理意见》,现予批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
二OO二年一月十七日
关于市属国有改制企业提留资产的处理意见
(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为了规范国有改制企业(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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