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
关于解决本市各项工程建设拖欠占地补偿款问题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国土房管局提出的《关于解决本市各项工程建设拖欠占地补偿款问题的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近年来,本市一些工程建设项目拖欠占地补偿款,影响了被占土地群众的利益,不利于首都的稳定。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首都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解决各项工程建设拖欠占地补偿款问题的工作。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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