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4号)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优生保健条例〉等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01年11月2日经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1年11月2日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浙江省优生保健条例》等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01年11月2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不相适应、已基本不再适用的地方性法规:
1.《浙江省优生保健条例》(1991年11月29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浙江省禁止赌博条例》(1991年7月29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