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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2005-05-23
南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实施细则
2005-05-23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临时占用道路管理办法》的决定
2005-05-23
南宁市临时占用道路管理办法
2005-05-23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的决定
2005-05-23
南宁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
2005-05-23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决定
2005-05-23
南宁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2005-05-23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十二条“私有房屋建设工程竣工后,须持有关证件资料,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分别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土地登记换证手续”修改为“私有房屋建设工程竣工后,须持有关资料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规划备案。 二、第二十七条“对违法建设,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责令停止施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和施工单位接到停止施工的通知后继续施工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予以制止,并可以通知供电、供水部门停止施工供电、供水,有关部门应当协同实施”修改为“对违法建设,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责令停止施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和施工单位接到停止施工的通知后继续施工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相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此外,对部分文字作了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2005-05-23
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
2005-05-23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2005-05-23
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05-05-23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住宅小区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2005-05-23
南宁市住宅小区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
2005-05-23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盲人保健按摩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2005-05-23
南宁市盲人保健按摩管理暂行规定
2005-05-23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家畜定点屠宰及家畜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2005-05-23
南宁市家畜定点屠宰及家畜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
2005-05-23
大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2005-05-23
云南省大中性水利水电移民资金管理办法
200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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