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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4号)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黑龙江省收费罚没集资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0年6月6日通过,现予公布。

黑龙江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0年6月6日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
《黑龙江省收费罚没集资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0年6月6日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黑龙江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黑龙江省收费罚没集资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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