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移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移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南府发〔2009〕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移交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七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