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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武汉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00号
【发布日期】2009-09-08
【生效日期】2009-10-08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武汉市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武汉市严重危害社会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实施办法
武汉市严重危害社会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实施办法
(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00号)
《武汉市严重危害社会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实施办法》已经2009年8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2009年10月8日起施行。
市 长: 阮 成 发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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