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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严重危害社会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实施办法

武汉市严重危害社会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实施办法

(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00号)



《武汉市严重危害社会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实施办法》已经2009年8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2009年10月8日起施行。

市 长: 阮 成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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