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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办法

南宁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办法

(南府发〔2009〕74号)




各县、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十二届人民政府第六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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