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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电子政务应用协同办公系统管理办法

长沙市电子政务应用协同办公系统管理办法

(长政办函〔2009〕13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长沙市电子政务应用协同办公系统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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