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本市试行交通警察和巡察警察在道路上统一执法的决定
(1999年1月22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通过1999年1月22日常委会公告第13号公布)
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关于本市试行交通警察和巡察警察在道路上统一执法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会议决定,同意在本市试行交通警察和巡察警察在道路上统一执法。
市人民政府应当对交通警察和巡察警察在道路上试行统一执法加强领导。交通警察和巡察警察在道路上统一执法时,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道路交通管理和人民警察巡察的职责,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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