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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81308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7-12-09
【生效日期】1998-01-01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92厦门坐标系”的通告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92厦门坐标系”的通告
(1997年12月9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的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92厦门坐标系”作为厦门地方统一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自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起启用,原厦门旧坐标系统同时停止使用。
本通告1998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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