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西藏自治区关于对在藏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计划 生育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西藏自治区关于对在藏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计划
生育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1997年11月12日西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

西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废止1979年12月20日西藏自治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于1980年元月1日起试行的《西藏自治区关于对在藏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的暂行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