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罢免和补选乡、
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规定》的决定
(1997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罢免和补选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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