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联合新闻公报
一、应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的邀请,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主席朱马利·赛雅贡于2011年9月18日至21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正式友好访问。
访问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同老挝人革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朱马利举行了会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分别会见了朱马利。两国领导人在诚挚、友好的气氛中相互通报了各自党和国家的情况,就巩固和加强两党两国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取得了广泛共识。双方一致认为,访问取得圆满成功,为推动中老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断发展作出了贡献。
二、双方对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在探索符合各自国情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上取得的伟大成就感到高兴。老挝人革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朱马利高度评价中国共产党建党90年来的丰功伟业,相信在中国共产党英明领导下,兄弟的中国人民一定能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祝贺老挝人革党九大和七届国会一次会议成功召开,祝贺朱马利再次当选老挝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祝贺老挝革新开放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可喜进步,相信在老挝人革党正确领导下,兄弟的老挝人民一定能在新的起点上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取得新的更大成就,把老挝建设成为和平、独立、民主、统一、繁荣的国家。
三、双方高兴地看到,中老建交50年来,两国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真诚相待,高度互信,密切合作,两党两国关系经受住国际风云变幻考验。进入新世纪,特别是2009年中老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来,中老两党两国关系呈现全面发展的好势头,给两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促进了地区和平与发展。
四、双方一致认为,中老两党两国有着共同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在当今世界深刻复杂变化,亚洲格局深刻调整形势下,按照“长期稳定、睦邻友好、彼此信赖、全面合作”方针和“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精神,巩固和发展中老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有利于地区乃至世界和平、稳定、发展、繁荣。为此,双方决定:
(一)保持两党两国高层密切接触和互访,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问题加强战略沟通。
(二)进一步发挥两国地缘优势,本着平等互利、讲求实效、形式多样、共同发展的精神,认真落实业已签署的各项合作文件,扩大和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不断提高合作质量和水平。
——将中国实施“十二五”规划同老挝实施“七五”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双方各领域务实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统筹协调。
——抓紧落实现有合作项目尤其是重大合作项目。中方愿继续为老挝国家建设提供力所能及的经济援助,根据平等互利原则,支持和鼓励中国企业参与老挝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利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有利条件,开拓双边贸易的新形式新渠道,继续鼓励和支持双方企业进行双向投资,加强在承包劳务领域的合作。
——在农业、矿产、水电、能源、通信、卫星、扶贫、旅游、环保、人力资源开发等领域开展双方长期互利合作。
——进一步发挥云南等中国沿边省份和老挝地方省份的比较优势,加强双方经贸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把发展潜力变为增长现实。
(三)以庆祝中老建交50周年为契机,加强两国党政部门、立法机构、政协、工青妇组织、地方之间以及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为中老睦邻友好关系世代相传打造坚实的社会和民意基础。
(四)进一步发挥两党交流合作对党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两国传统友好的积极促进作用,继续举办好两党理论研讨会,相互学习借鉴治党治国经验;扩大党政干部交流规模,提升合作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两国国防、公安、司法领域合作,维护各自国家安全,维护地区和平稳定。
(六)继续加强两国在中国—东盟、东盟—中日韩、东亚峰会、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联合国等多边机制框架下的协调与配合,致力于维护本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中方积极支持老挝主办2012年第九届亚欧首脑会议,重申支持老挝尽早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五、中方重申尊重老挝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支持老挝党、政府和人民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有原则的全面革新路线和为发展经济、维护社会稳定所做出的努力。老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继续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的和平统一大业。
六、老挝人革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朱马利代表老挝党、政府和人民,并以个人名义对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以及中国党、政府和兄弟的中国人民所给予的隆重、热情和友好的接待表示衷心感谢,并邀请胡锦涛访问老挝。胡锦涛感谢朱马利盛情邀请,表示愿在双方方便的时候再次访问老挝。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