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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

(2008年4月24日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8年5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2008年5月29日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经审议,决定废止《 济南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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