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
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
(重府发〔1997〕40号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八日)
现将《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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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类别┃适 用 地 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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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1.长江三峡(万县段)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巫峡景区、瞿塘景区、┃
┃ ┃ 大宁河景区) ┃
┃ ┃2.南川金佛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
┃ ┃3.缙云山──钓鱼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
┃ ┃4.江津四面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
┃ ┃5.巫溪红池坝风景名胜区 ┃
┃ ┃6.梁平百里竹海风景名胜区 ┃
┃ ┃7.万县青龙瀑布风景名胜区 ┃
┃ ┃8.奉节天坑地缝风景名胜区 ┃
┃ 类 ┃9.涪陵小溪风景名胜区 ┃
┃ ┃10.武隆芙蓉江风景名胜区 ┃
┃ ┃11.南川楠竹山风景名胜区 ┃
┃ ┃12.涪陵武陵山森林公园 ┃
┃ ┃13.武隆仙女山森林公园 ┃
┃ ┃14.黔江小南海风景名胜区 ┃
┃ ┃15.渝北流景风景名胜区 ┃
┃ ┃16.大足石刻风景名胜区 ┃
┃ 区 ┃17.南山──南泉风景名胜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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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1.万县市(不含长江三峡“万县段”、红池坝、百里竹海、青龙瀑┃
┃ ┃ 布、天坑地缝)所辖城镇和农村 ┃
┃ ┃2.涪陵市(不含金佛山、小溪、芙蓉江、楠竹山、武陵山、仙女山┃
┃ ┃ )所辖城镇和农村 ┃
┃ ┃3.黔江地区(不含小南海)所辖城镇和农村 ┃
┃ 类 ┃4.渝中区、江北区、九龙坡区、万盛区、双桥区、巴南区、长寿县┃
┃ ┃ 、綦江县、永川市、荣昌县、铜梁县、潼南县、璧山县所辖城镇┃
┃ ┃ 和农村 ┃
┃ ┃5.南岸区(不含南山-南泉),北碚区(不含缙云山),渝北区(┃
┃ ┃ 不含统景),合川市(不含钓鱼城),江津市(不含四面山),┃
┃ ┃ 大足县(不含大足石刻)所辖城镇和农村 ┃
┃ 区 ┃6.沙坪坝区(不含特钢厂区)、大渡大(不含重钢厂区)所辖城镇┃
┃ ┃ 和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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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1.大渡口区所辖重钢厂区 ┃
┃ 类 ┃2.沙坪坝区所辖石井坡街道(含詹家溪街道一、二、三段,井口镇┃
┃ 区 ┃ 长春沟社、姜家社)所辖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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