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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文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号
【发布日期】2008-04-25
【生效日期】2008-06-01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已经2008年4月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 王正伟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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