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吉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吉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07年11月30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废止《 吉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吉林省人民陪审员选举办法》、《 吉林省人民警察巡察条例》。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