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房屋拆迁
若干费额标准的通知
(重府发〔1995〕83号一九九五年五月五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县级以上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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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房屋结构│房屋等级│重置价格│序号│房屋结构│房屋等级│重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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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甲 │高层720 │ │ │ 甲 │ 260 │
│ │ │ │多层480 │ │ ├────┼────┤
│ 1 │ 钢混 ├────┼────┤ │ 木柱 │ 乙 │ 180 │
│ │ │ 乙 │高层6605│ │ 穿逗 ├────┼────┤
│ │ │ │多层440 │ │ │ 丙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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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甲 │高层660 │ │ │ 丁 │ 80 │
│ │ │ │多层440 ├──┼────┼────┼────┤
│ │ ├────┼────┤ │ │ 甲 │ 200 │
│ │ │ 乙 │高层580 │ │ ├────┼────┤
│ 2 │ 砖混 │ │多层400 │ │ │ 乙 │ 160 │
│ │ ├────┼────┤ 6 │砖条夹土├────┼────┤
│ │ │ 丙 │ 340 │ │ │ 丙 │ 120 │
│ │ ├────┼────┤ │ ├────┼────┤
│ │ │ 丁 │ 280 │ │ │ 丁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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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甲 │ 360 │ │ │ 甲 │ 160 │
│ │ 砖柱 │ 乙 │ 320 │ │ │ 乙 │ 120 │
│ 3 │ 砖墙 │ 丙 │ 260 │ 7 │ 捆 绑 │ 丙 │ 80 │
│ │ │ 丁 │ 18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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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甲 │ 260 │ │ │ 甲 │ 120 │
│ 4 │ 石造房 │ 乙 │ 200 │ 8 │ 土 墙 │ 乙 │ 90 │
│ │ │ 丙 │ 100 │ │ │ 丙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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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1、本标准重置价格是按本市平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测算确定的。 │
│ │2、房屋结构、等级、成新按照房屋评估规范确定。 │
│ 注 │3、房屋建筑在九层以上(含九层)的为高层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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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费用名称│房屋结构│ 费 额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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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安装│钢 混│高层660-720元 多层440-480元 │
│ 1 │ ├────┼─────────────────────┤
│ │工程造价│砖 混│高层580-660元 多层400-4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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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综合│钢 混│高层800-1200元 多层600-800元 │
│ 2 │ ├────┼─────────────────────┤
│ │造 价│砖 混│高层700-900元 多层500-7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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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 │钢 混│高层1500-2500元 多层1200-1800元 │
│ 3 │ ├────┼─────────────────────┤
│ │ 造 价 │砖 混│高层1400-2000元 多层1000-1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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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费 额 标 准 │
│ │适用拆迁├──────┬──────┬───────┤
│ 费 用 名 称 │ │ │ 江北区、南 │ │
│ │条例范围│ 渝 中 区 │岸区沙坪坝区│其他区、市、县│
│ │ │ │、九龙坡区大│ │
│ │ │ │渡口区、北碚│ │
│ │ │ │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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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搬家补助费 │ 第43条 │300元/户、 │250元/户、 │200元/户次 │
│ │ 第一款 │ 次 │ 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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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人户每户 │1-4人户每户 │1-4人户每户每 │
│ 临时安置 │ 第45条 │每月200元;4 │每月150元;4 │月60元;4人以 │
│ │ │人以上户,每 │人以上户,每 │户,每增加一人 │
│ 补助费 │第(一)项│增加一人每月│增加一人每月│每月增加20元。│
│ │ │增加20元。 │增加2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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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办公、│商业、办公、│商业、办公、业│
│ │ 第43条 │业务用房20元│业务用房: │ 用房:10元/平│
│ 搬迁补助费 │ │/平方米。每 │ 20元/平方米│方米。每次 │
│ │ 第一款 │次生产用房40│。每次 │生产用房:15元/│
│ │ │元/平方米。 │生产用房: │平方米。每次 │
│ │ │每次 │ 30元/平方米│ │
│ │ │ │。每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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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渡期1年 │ │ │ │ │
│济│以内(含) │ │200元/平方米│150元/平方米│80元/平方米 │
│损├─────┤ ├──────┼──────┼───────┤
│失│1年以上2年│ 第45条 │ │ │ │
│补│以内(含) │ │350元/平方米│250元/平方米│150元/平方米 │
│助├─────┤ ├──────┼──────┼───────┤
│费│2年以上3年│第(三)项│ │ │ │
│ │以内(含) │ │500元/平方米│350元/平方米│250元/平方米 │
│ ├─────┤ ├──────┼──────┼───────┤
│ │3年以上的 │ │700元/平方米│450元/平方米│350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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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前搬迁 │ 第43条 │住宅:20元/日│住宅:20元/日│住宅:10元/日 │
│ │ │非住宅:4元/ │非住宅:4元/ │非住宅: 2元/ │
│ 奖励费 │ 第二款 │每平方米。日│每平方米。日│ 每平方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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