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条例》的决定
(2007年7月27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07年7月27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3号公布)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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