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个案监督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2006年12月30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6年12月30日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个案监督的若干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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