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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山西省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6-11-30
【生效日期】2006-11-30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山西省劳动保护暂行条例》的决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山西省劳动保护暂行条例》的决定
(2006年11月30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废止1988年11月30日山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
山西省劳动保护暂行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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