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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80401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85-04-30
【生效日期】1985-04-30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省 人民检察院提请设立山西省晋城晋普山地区人民检察院的决议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省
人民检察院提请设立山西省晋城晋普山地区人民检察院的决议
(1985年4月30日山西省第六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提请,决定批准设立山西省晋城晋普山地区人民检察院,行使县级人民检察院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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