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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未成年旅客乘机问题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未成年旅客乘机问题的通知

(1983年6月7日)

接国家民航局通知,凡跟随家长和亲友旅行的十四岁以下的未成年旅客,在购买机票时,须在随行家长或亲友的购票证明信上注明其性别、年龄及其关系。如果是在校生应同时交验学生证,方可购买机票,同其家长或亲友乘坐民航班机。希各单位即按此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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