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发布单位】81005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83-04-06
【生效日期】1983-04-06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季节性菜地改为合同菜地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季节性菜地改为合同菜地的通知
(1983年4月6日)
根据最近召开的蔬菜工作会议精神,为了合理使用现有耕地,充分发挥土地的潜力,经研究决定:
取消现有固定季节性菜地,所有季节性菜地一律按粮田计算粮食征购,今后,根据年度蔬菜生产计划和市场需要,由农商双方签定产销合同,按合同规定以菜抵粮。
以上通知希即执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