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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随时检查物价的决议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随时检查物价的决议

(1981年3月20日河南省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各地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的方针,组织物价检查整顿时,都要经常听取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反映,注意发挥代表的作用。各地开展市场物价检查时,要邀请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检查活动。省人民代表凭代表证可随时检查物价。被检查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必须积极地如实地提供情况,接受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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