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取消申请列入国家级土地调查单位名录审核后续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7年第35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原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审批的“申请列入国家级土地调查单位名录”行政许可事项取消。自2017年9月22日起,国土资源部不再受理该项申请。审批取消后,将加强土地调查事中事后监管与服务。
一、国土资源部对现行土地调查标准和规范作相应完善,制定或更新发布开展土地调查的标准和规范,加强土地调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土地调查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土地调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厉查处土地调查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对委托的土地调查任务,严格对照合同和约定,加强对土地调查单位履约情况的监督,并对委托任务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四、建立土地调查单位“黑名单”制度,健全社会监督制度,将存在重大舞弊、严重劣绩或操守不当且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土地调查单位列入“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推动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
五、发挥土地调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支持土地调查行业组织独立开展土地调查单位资信评价等活动。
有关监管细则,另行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特此公告。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