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陈国庆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检察官的公告检【2017】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陈国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 曹建明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