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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木太力甫·吾布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木太力甫·吾布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法〔2016〕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木太力甫·吾布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周  强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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