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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统一启用“银联”标识及其全息防伪标志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统一启用“银联”标识及其全息防伪标志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7号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统一启用“银联”标识及其全息防伪标志的通知》(银发〔2001〕57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附件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2001年银行卡联网联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银发〔2001〕37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附件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失效。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2.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
2013年6月28日

 

附件1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共3件)

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统一启用“银联”标识及其全息防伪标志的通知(银发〔2001〕57号)
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卡联网联合业务规范》的通知(银发〔2001〕76号)
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促进银行卡受理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05〕153号)

 

附件2

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共2件)

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2001年银行卡联网联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银发〔2001〕37号)
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的通知(银发〔2003〕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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