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
为进一步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规范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和管理,提高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我部制定了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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