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0〕1172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平保产发〔2010〕187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改:
一、第五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亿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20亿元。
二、对章程附件《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构表》进行的修改,详见附件。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附件: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构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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