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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增加营运资金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增加营运资金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0〕1134号)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营运资金的请示》(阳光呈〔2010〕43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增加营运资金50,000,000元人民币,由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出资。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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