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曼群岛信利金融公司北京代表处变更名称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0〕1096号)
信利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曼群岛信利金融公司北京代表处变更名称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准开曼群岛信利金融公司北京代表处名称变更为“开曼群岛信利集团公司北京代表处”(XL Group Ltd.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请你公司尽快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