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0〕1064号)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阳光保险〔2010〕35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5.6亿元人民币。增资后,你公司股东持股情况见附表。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此复

附表: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后股东持股情况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三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