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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0〕923号)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平保养发〔2010〕92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3.6亿元人民币。增资后,你公司股东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如下:(1)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68,500万股,占总股本的79.91%;(2)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6,900万股,占总股本的19.91%;(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00万股,占总股本的0.09%;(4)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50万股,占总股本的0.045%;(5)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50万股,占总股本的0.045%。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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