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上禾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10〕876号)
北京晋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治市荣泰商贸有限公司、屯留县彬烨钙合金工贸有限公司、长治市中世工贸有限公司、北京上禾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北京上禾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北京上禾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250万元。其中,北京晋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出资比例为32%;长治市荣泰商贸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出资比例为32%;屯留县彬烨钙合金工贸有限公司出资350万元,出资比例为28%;长治市中世工贸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出资比例为4%;北京上禾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出资比例为4%。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B1802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韩迎叙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及中国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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