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防灾减灾与抗震工作2009年总结和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办质[2010]2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防灾减灾与抗震工作2009年总结和201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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