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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0〕701号)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开业的请示》(招商信诺发〔2010〕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开业。

二、经审查,刘存庆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三、批准该分公司在山东省行政辖区内经营业务,具体业务范围由你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四、核准该分公司的办公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纬二路51号山东商会大厦A塔22层2202-3室。

五、该分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经营情况报表和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

六、请持此批复到山东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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